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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税法:间接税和其他税种(社保、营业税、增值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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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3  作者: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36
核心提示:7.3.1 社会保障税凡是有雇员的公司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由雇员、雇主和政府共同缴纳。对于雇员和雇主,最低缴纳额为雇员薪水的5%(最多为每月750 泰铢),政府承担额度为雇员薪水的2.75%。缴纳的款

 

7.3.1 社会保障税凡是有雇员的公司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由雇员、雇主和政府共同缴纳。
对于雇员和雇主,最低缴纳额为雇员薪水的
5%(最多为每月750 泰铢),政府承担额度为雇员薪水的2.75%
缴纳的款项必须由雇主从雇员薪水中扣除,并按月汇付到社保基金。


7.3.2 营业税/增值税/商品服务税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既包括在泰国提供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也包括对进口商品。增值税是一项普通消费者支出税,它的基本原则是在生产的每个阶段征收税款,允许每个供应商为支付的税款进行销项税额抵扣,因此增值税将最终影响最后的消费者。
应税用品的增值税率为
7% 的标准税率或零税率。
零税率适用于出口。
某些商品免征增值税,例如,未加工农产品、报纸、杂志、课本、医疗保健服务、教育服务、审计服务、不动产出租以及国内陆地运输。
当前的增值税率为
7%
2005 4 1 日开始,如果业务的税基超过180 万泰铢,则开展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业务的供应商都必须进行增值税登记。
此类企业需要每月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报告增值税。
任何应付增值税都应在次月的第
15 日或之前缴纳。
无论当月是否销售任何商品或提供了服务,任何登记了增值税的经营者必须在次月的
15 日内按月申报增值税。
超额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或作为次月申报的免税额度。


7.3.3 关税进口及某些类别的出口需要征收关税。
进口关税按从价、从量或混合方式征收。
混合方式是从价方式和从量方式的结合(二者中取较高者)。
关税税率通常在
1% 20% 之间,不过某些奢侈产品除外,例如,香烟(60%)、酒类、车辆等。
通常,进口关税的进口价值计算基于
CIF,而出口价值基于FOB。海关估价根据GATT 进行,此方法主要使用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格的交易值。
不过,有关于要调整的相关方交易的规定。如果不能通过进口商品的交易价值确定海关估价,则将使用其他五个替代方法之一确定海关估价,包括完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的交易价格、推算价格、计算价格和撤退价格。
出口关税通常仅仅对两类商品征收,即生牛皮和木材。除了关税外,还应缴纳基于出口价格加关税计算所得的价格的增值税。
外贸交易受到外汇管制法律及各种许可协议的条款的制约。出口的增值税为零税率。


7.3.4 消费税消费税按从价、从量或混合方式对以下商品征收。
混合方式是从价方式和从量方式的结合(二者中取较高者)。
消费税适用于以下产品类别(不考虑本国制造还是进口):
● 石油及相关产品;
● 矿泉水和饮料(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
● 某些电器;
● 某些玻璃和水晶产品;
● 汽车;
● 游艇;
● 香水和化妆品;
● 其他产品,如地毯、大理石、电池等;
● 赛马场等娱乐场所;
● 酒类;
● 鼻烟和烟草类;
● 扑克牌。

当产品从工厂发出时,本地制造的商品的消费税随之产生。
对于进口商品,消费税则是在进口时征收。


7.3.5 代扣所得税公司所收到的某些特定收入须要代扣所得税,代扣所得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和纳税人的税务情况所定。
收入支付人须要填写申报单(
CIT53)并一同将预扣税金在支付收入后7 天之内提交至地方税务部门。
预扣所得税将直接抵消纳税人的税务责任。
以下是一些重要收入的预扣所得税税率收入种类代扣所得税率
1. 分红 10%
2.
利息 1%
3.
版税 3%
4.
广告费 2%
5.
服务和专业费用支付3%给在泰国设有永久分支机构的泰国或外国公司支付5%给在泰国没有永久分支机外国公司
6. 奖金 5%

备注:
1.
协会或基金会所得的利息须交纳10%的代扣所得税
2. 付给协会或基金会的版税应缴10%的代扣所得税
3. 政府机构须从公司各种收入中扣除1%的代扣所得税
资料来源
: http://www.rd.go.th/publish/6044.0.html


7.3.6
纳税申报和支付在泰国经营的外国公司必须将年度纳税申报表(CIT50)和缴纳税款在会计年终后150 天内报送税务机关。任何公司在泰国以外地区所得利润也必须根据全部释放利润为标准纳税,在释放日之后7 日内提交至税务部门(CIT54)。除了须要交纳年度税款之外,公司还须要根据净利润交纳预付企业所得税(CIT51)。其中半年度纳税申报表在上半会计年终了后两个月内报送税务机关,应纳税所得额为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的50%。其预付税款可以冲抵年终税务。如果公司未交纳预付税款或交纳税款不足25%,将会被处以应交总额20%的罚款。在支付款项给没有在泰国有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时,支付人也要根据固定利率预扣其所得税。支付人须要填写纳税申请表(CIT54)并连同税款在支付款项给外国公司后下个月7 号前提交至税务厅地方部门。Source:http://www.rd.go.th/publish/6044.0.html


7.3.7
亏损企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果公司有超过一个项目获得了投资鼓励,一个会计周期下的所有受鼓励项目的收入和费用须按税收法的规定计算;受鼓励项目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亦按此方法计算。受鼓励项目的亏损须与另一受鼓励项目的利润相抵消,从而得出一个会计周期内所有受鼓励项目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若某一受鼓励项目豁免50%法人所得税,另一项目按正常税率缴税,公司可以将受鼓励项目的年亏损与受鼓励项目的净利润相抵消。若年亏损未被抵消尽,公司还可将剩余亏损与非受鼓励项目的净利润相抵消。
备注: 投资促进委员会已将此决议上呈财政部商讨。


7.3.8 清算产生投资损失当负债的某一泰国公司出现重大损失并增加股本以清偿对母公司的债务,作为债权方的另一泰国公司可将增加股本产生投资损失作为可扣除花销。只有债权公司债务清算完成后,该损失方可扣除,且金额不得超过股本增加之日债权公司收到数额。以下条件必须满足:债权公司须按泰国法律组建,且从债务公司成立到股本增加之日对债务公司拥有25%表决权;按工业部186号规定,债务公司所欠应收款可用于抵消债务;从债务公司开始增加股本的会计周期算起一个会计周期内,债务公司必须解散或清偿债务。


7.3.9 税收抵免优惠泰国公司可将业务收入所缴海外税款或所得分红抵免部分应缴公司所得税。若收入来自泰国,抵税金额不得超过在泰应缴税款。税收抵免可优惠可抵免在来源上(如上所述)被扣除的泰国公司所得税以及半年所缴税款。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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